王鹏程|鲁迅写没写过“古调独弹”?
文|王鹏程
易俗社(原名“陕西伶学社”,是著名的秦腔科班,创始人孙仁玉。编者注)在追溯自己的历史渊源时,最为津津乐道的,就是鲁迅1924年为其所拟的“古调独弹”的题词。今天一进到易俗社剧场的大厅,就会看到鲁迅的雕像及鲁迅的书迹“古调独弹”。
关于为易俗社题赠“古调独弹”一事,鲁迅没有任何文字记录。其1924年8月3日日记记:“午后收暑期学校薪水并川资泉二百,即托陈定谟君寄北京五十,又捐易俗社亦五十。下午往青年会浴。晚刘省长在易俗社设宴演剧饯行,至夜又送来《颜勤礼碑》十分,《李二曲集》一部,杞果、蒲陶、蒺藜、花生各二合。”鲁迅等人联名题赠一事,最早见于1931年6月的印行的《陕西易俗社简明报告书·(二)题赠》,但只说是“题词”,并没有提到匾额。该“简明报告书”为竹纸铅印竖排,16开本,涉及鲁迅的部分是题词“古调独弹”,署名竖排,顺序依次为陈钟凡、刘文海、蒋廷黻、王小隐、王桐龄、陈定谟、孙伏园、关颂声、周树人、李顺卿、李济、夏浮筠,共计12人。除关颂声不属讲学者外,其他都是专程赴西安讲学的学者。“简明报告书”里的“古调独弹”是题词,而非赠匾。据接待过鲁迅等人易俗社原社长高培支讲,原来根据题词制有匾额,“抗战中匾额被炸。解放后,许多同志来看匾额,因另制以资纪念作答”。“另制”匾额如下:
单演义1957年出版的《鲁迅讲学在西安》与1981年出版的《鲁迅在西安》书前均附有此图,其中1981年版的附图较为清晰,如下:
该匾题词为隶体, 上下款为高培支书迹。题赠者依次为:蒋廷黻、李济、孙伏园、陈定谟、陈钟丸(凡)、 周树人、王同龄(桐)、刘文海、李顺卿、王小隐、关颂声、夏元瑮。人名书写有误。该匾额的落款时间为“中华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即1923年12月。而鲁迅是1924年7月才到西安的,这如何解释呢?高培支在1957年前后说:“年月又因孙编报告书与十二周年纪念所收题赠排在一处,未加详辨,竟而粗心大意写为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应作自我检讨。”高培支将时间出错的原因归结于孙仁玉报告书编写的问题,模棱两可,难以服人。
单演义在1981年出版的《鲁迅在西安》书前所附的高培支书迹下也特别加了这样的说明——“鲁迅(周树人)与别人联名 赠给易俗社匾额(复制,年代写错)”。据《孙仁玉传》,1923年4月,代理易俗社社务不到一月的社长的吕南仲力排众议,将本该1924年7月举行的十二周年纪念提前。苏育生的《中国秦腔》等也都记录吕南仲1923年底提前举办十二周年纪念活动。《陕西易俗社简明报告书》云当时“题赠之联翩,贺客之络绎,顾曲者之拥挤,极一时之胜。”而鲁迅到西安的1924年7月,才是易俗社实际上的成立十二周年。也即是说,尽管易俗社提前过了十二周年纪念,但1924年7月鲁迅到西安时,才是易俗社真正的十二周年纪念。按照单演义的解释,如果年份写错了的话,月份也写错就更令人费解了。按照易俗社相关资料,鲁迅是1924年8月初离开西安前与其他讲师联名题赠的,而匾额的落款月份是12月。没有资料表明鲁迅1924年12月份前与其他讲师联名题赠易俗社“古调独弹”的牌匾。
2005年由三秦出版社出版的《陕西省志·文化艺术志》附录了《鲁迅先生及其同仁书赠陕西易俗社匾额——古调独弹》,除了上文所述的高培支书迹之外(《陕西省志·文化艺术志》误以为解放后高培支等“另制以资纪念”的匾额为鲁迅等人1924年所赠匾额的复制版),“古调独弹”牌匾还经历了三次制作。
1962年,易俗社为纪念建社五十周年,从鲁迅手稿中集字复制了下匾:
该匾由陶渠绘制设计,上下款及人名由雷无尘书写。题赠者依次为:王同(桐)龄、陈定谟、刘文海、陈钟凡、周树人、孙伏园、李顺卿、王小隐、夏元瑮、关颂声。人名书写有误。赠匾人未写蒋廷黻、李济。
1989年,西安电影制片厂林丰拍摄西安易俗社《古调独弹》史略电视片,再次制匾如下:
改匾由田坤治钉架、刻字(仿鲁迅字体),李绪成绘制,雷振中提供考证,刘冬生书写上下款及赠匾人姓名。题赠者依次为:陈钟凡、蒋廷黻、王同(桐)龄、李 济、刘文海、周树人、孙伏园、王小隐、陈定谟、关颂声、李顺卿、夏元瑮。人名书写有误。赠匾者12人无缺写。
1990年第四次制匾如下:
题赠者依次为:王桐龄、陈定谟、刘文海、陈钟凡、周树人、蒋廷黻、孙伏园、李顺卿、王小隐、夏元瑮、关颂声。此次赠匾人未写李济。这就是今天易俗社剧场进门大厅所见的“古调独弹”。
鲁迅等暑期学校讲师向易俗社题赠“古调独弹”是集体行为,排名应按一定规则,但后来的四次制匾,人名排序每次不同,并有人名被写错或漏掉,不知是一时疏忽,还是另有原因。
“古调独弹”四次制匾,第一次为高培支书迹;后面的三次,都是集鲁迅书迹或者仿鲁迅字体,也即是说,这四块“古调独弹”匾额,都非鲁迅亲笔题写。
那么,“古调独弹”究竟是鲁迅所拟还是鲁迅所拟并亲笔所书呢?
单演义1957年出版的《鲁迅讲学在西安》引述了当时招待鲁迅的易俗社元老李约之、高培支等人的回忆,讲得比较清楚:
鲁迅先生等人,到西安之后,屡蒙易俗社邀请观剧,因之临行前除捐款之外,又有联名题赠匾额作为纪念之举。据当时易俗社戏曲学校教务主任同时担任招待鲁迅先生的李约之先生写信告诉编者说:“匾额上所题的‘古调独弹’四字,是鲁迅先生拟的。鲁迅先生以易俗社同人,能于民元时即站在平民的立场,联合艺人,改良旧戏曲,推陈出新,征歌选舞,写世态,彰前贤,借娱乐以陶情,假移风而易俗,唱工艺精,编述宏富,因题曰‘古调独弹’,于褒扬之中,寓有规勉之意。可惜我们领会实践不够,有负盛谊,这是我们常引为憾的。”查1931年该社的简明报告书,确有“古调独弹”的题词与赠匾诸先生的名字,这件事是毫无疑问的了。据易俗社编辑萧润华同志说:“鲁迅先生等人的捐款名册,及题赠的匾额,统由浙江会馆转送来的。在1940年前,日本狂炸西安的时候都被炸毁了。”那么本书前面照片的匾额,是不是被炸前摄的?所题年月为什么与鲁迅先生等人来西安的时间不符?因之,我曾访问该社社长高培支先生,据他说:“抗战中匾额被炸。解放后,许多同志来看匾额,因另制以资纪念作答,而年月又因孙编报告书与十二周年纪念所收题赠排在一处,未加详辨,竟而粗心大意写为民国十一年十二月,应作自我检讨。”
高信认为:“萧润华提到捐款名册,更不可信,捐款不是集体行为,据孙伏园先生说,是他送去了自己与鲁迅先生的一百元捐款,故不存在名册之类,充其量名单足矣;而浙江会馆转送匾额,恐怕也是想当然的说法,似乎鲁迅拟题了匾,就专门送到浙江会馆(人们都知道鲁迅先生是浙江人),再由浙江会馆转给易俗社,这似乎就坐实了鲁迅先生一手经办题匾一事了。问题在于鲁迅先生在西安期间,连送书上门的书贾也记上了当日“日记”,却没有一字同浙江会馆有关的记载。”由李约之、高培支所述来看,“古调独弹”为鲁迅所拟无疑,鲁迅等人联名送匾也毫无疑问。因为原匾抗战中被日机被毁,无法证明“古调独弹”四字为鲁迅亲笔所题。
“古调独弹”为鲁迅所拟变为不但由鲁迅所拟,而且由鲁迅亲笔题写,缘于孙伏园1962年8月14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鲁迅和易俗社》一文。此文为纪念易俗社成立五十周年而作。孙伏园1954年冬因脑溢血导致偏瘫,因而《鲁迅和易俗社》由李哲明代笔。此文首次出现鲁迅先生“亲笔题‘古调独弹’四字,制成匾额一块赠给易俗社,匾额上除鲁迅先生以周树人的名字署名外,还有我们同行的其它学者多人。”孙伏园与鲁迅为绍兴老乡,又有师生之谊,关系非常亲密。鲁迅赴西安、厦门、广州,孙伏园都是一路随行。因而,孙伏园的文章很有影响。但孙伏园此前的说法却与此完全不同。
学者高信将孙伏园1924年7月到1962年10月近四十年间所写的关于鲁迅赴西安的文字进行了梳理:
1924年7月,即鲁迅赴西安的同年同月,孙伏园所写的长文《长安道上》,“将沿途见闻及感想,拉杂书之如右”。述及易俗社,写其成立、机构设置、当红演员刘箴俗与刘迪民、自编剧本、改良秦腔等,可谓巨细无遗,但关于鲁迅捐易俗社50元以及题赠“古调独弹”一事,未着一字。
1942年,姚蓬子的重庆作家书屋向孙伏园约稿,孙把历年所写的回忆纪念鲁迅的文章结为一集,取名《鲁迅先生二三事》出版。其中有一篇《哭鲁迅先生》,写于鲁迅先生逝世的1936年,其回忆到鲁迅与易俗社的交往时,只谈到“后来打听到易俗社的戏曲学校和戏园经费困难,我们便捐了一点钱给易俗社”。关于“亲题”匾额或按鲁迅先生的“意思”题匾,则一字未提。
1956年10月19日的《西安日报》发表了孙伏园的弟弟孙福熙的文章《鲁迅先生在西安》,谈到赠匾一事说:“而且捐匾一方,依鲁迅先生的意思,题‘古调独弹’四字”。由此可见,“古调独弹”并非鲁迅亲笔所题,而是“依着鲁迅先生的意思”,即鲁迅所拟,由别人题写。文末“附注”云:“伏园先生是和鲁迅先生同来西安讲学,后来同回北京的。现在因手未复原,不能写作。我根据他的话,写这小文”。可见此文孙伏园亦是口述。
高信还考察了其他几位与鲁迅同时到暑期学校讲学者的回忆文字及当年接待鲁迅人员的回忆:
王桐龄1928年2月由北京文化学社出版的《陕西旅行记》一书,“几乎是日记体的实录。其中记载易俗社十分详备,评价亦颇高,看来对此社很有好感,但没有一字提到联名赠匾一事。”
陈钟凡写有长文《陕西纪游》,刊发在讲学当年1924年10月21日的《西北大学周刊》上,“对赴陕讲学之来去,用日记体,亦颇详瞻,但还是没有赠匾一说。” 1976年7月17日陈钟凡又再忆了“鲁迅到西北大学的片断”,还是没有说到赠匾一事。
2003年9月,岳麓书社出版了蒋廷黻晚年著作《蒋廷黻回忆录》,其中记述当年赴西安讲学活动甚详,对鲁迅很有偏见和误解,“对易俗社毫无涉及”。
段绍岩,时任职西北大学,兼国学专修科讲师,参加了暑期学校的接待活动,曾陪同鲁迅游览饮宴,“相处虽暂而相知较深”(段绍岩语)。其在1953年2月为单演义编著的《鲁迅讲学在西安》写的序言里,未提赠匾一事。单演义在《鲁迅讲学在西安》的稿本中已经肯定了“匾额上所题‘古调独弹’四字是鲁迅先生拟的”(没有肯定是鲁迅“亲笔”题写,只说是“拟的”,其意思与前述孙福熙文中“依鲁迅先生的意思”略同)。1956年10月19日《陕西日报》发表了段绍岩的《回忆鲁迅先生在西安》一文,谈到易俗社,也只谈到“离陕之前曾捐了五十元给易俗社,同来的孙伏园先生也捐了五十元”,亦未提及赠匾。
张辛南,时任西北大学英文讲师兼陕西省长公署秘书,曾自西安至陕州迎接鲁迅一行。在鲁迅等学者讲学期间,与段绍岩一样,负责接待。张辛南发表在1942年6月22日《中央日报》“艺林”版的《追忆鲁迅先生在西安》一文,亦无一字提及赠匾一事。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文中,张辛南质疑了孙伏园1942年由重庆书屋刊行的《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的《杨贵妃》一文,张辛南说:
读了伏园兄《鲁迅先生二三事》,在《杨贵妃》一篇里有关于我的一段记载。我是健忘的,对这件事总想不起,但是伏园兄却言之凿凿。我为考订这段史实起见,却费了不少的工夫,但总未找到客观的证据。惟一的证人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已作了古人,无从质询。我又想不起其他可以证明的资料。我看伏园兄描写自己吸食时的神情却和他在北京哲学社吃拉面时的神情相似。我想把他吃拉面作旁证,但伏园兄却绝口不承认他对于拉面的吃法。伏园兄在哲学社吃拉面的时候,他总是自碗中挑出一条,把它的一端放在嘴里,一段一段的向里吞。我现在想起当时的景况和伏园兄端着碗一段一段向里吞的神情犹历历在目,而伏园兄却绝对不承认。当时在一块吃拉面的王品青兄亦作古人,无从质询,也找不出他种证据来。总之事隔二十年,记忆力恐怕有些靠不住,但这两件事都有可能。
孙伏园《杨贵妃》一文中说“他(张辛南)的交游是四通八达的”,借来烟具让鲁迅尝鸦片。张辛南却怎不也想不起,孙伏园却“言之凿凿”,有可能是张辛南忘记,也有可能是孙伏园将人名搞错。要不是鲁迅后来说自己在西安尝过鸦片,还真不知孰是孰非。不过二十年,对于同一事情,张辛南孙伏园两人的回忆完全相左。考虑到孙伏园1954年后因高血压言辞不便,文章靠口述别人记录,再联系到1962年孙伏园口述的《鲁迅和易俗社》一文那个神化鲁迅的特殊年代,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是很令人怀疑的。
再考诸鲁迅日记中的“捐易俗社亦五十”,鲁迅只记所捐钱数而不记亲笔题赠“古调独弹”的雅事,似乎也不太合理。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古调独弹”由鲁迅所拟变为鲁迅所拟并亲书呢?这就要回到孙伏园1962年8月14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鲁迅和易俗社》一文和单演义的鲁迅在西安的研究上来。
单演义的《鲁迅讲学在西安》1957年12月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该书在正文和“后记”中都主张“古调独弹”的题词为鲁迅所拟。特别一提的是,此书经过许广平以及“鲁迅著作编辑室”众多专家的审阅。单演义在该书“后记”中说,书稿完成后曾送许广平审阅——“又需要指出的是许景宋先生将初稿看后除函复指教外,转给鲁迅著作编辑室的诸位先生传阅,所提意见,至为珍贵,特此志谢!” “鲁迅著作编辑室”附属于人民文学出版社,由冯雪峰负责,主要成员有孙用、林辰、杨霏云、王士菁等人。经过许广平和诸多专家的审阅,对于“古调独弹”为鲁迅所拟均无异议,并无“古调独弹”为鲁迅亲笔所书的说法。后来由于孙伏园的1962年发表的《鲁迅和易俗社》一文,单演义的观点逐渐发生了变化。在单演义1978年编写的《鲁迅在西安》(资料汇编)中,有“鲁迅为赠易俗社匾额题词并书”的题目,但附录的李约之的《谈“古调独弹”》中,李约之只说“匾额上所题的‘古调独弹’四字,是鲁迅先生所拟的”。该书所收的单演义所撰的《鲁迅讲学、战斗在西安》一文中,却说“(鲁迅)遂与孙伏园商定,除参加集体送匾,亲自题字‘古调独弹’外,又各捐款一笔”,肯定了“古调独弹”不仅是鲁迅所拟,而且是鲁迅“亲自题写”。这就和同书所收的李约之的说法不一致了。在1981和2009年再版的《鲁迅在西安》中,单演义沿袭了《鲁迅讲学、战斗在西安》一文的说法。
总而言之,鲁迅等人1924年联袂题赠易俗社的“古调独弹”为鲁迅所拟确定无疑,这是易俗社当之无愧的荣光。但“古调独弹”仅是鲁迅所拟,并非鲁迅亲笔所书的这一历史事实,以及1931年6月印行的《陕西易俗社简明报告书·(二)题赠》中题赠人的次序,我们也应充分尊重,不能因为鲁迅后来声明显赫而将顺序予以调整,更不能漏掉人名或者写错人名。我们应对历史抱有敬畏之心,既要发挥其纪念意义,也不可不忠实于历史实际。实际上,即使我们客观地承认今天易俗社大厅所悬的“古调独弹”匾额为鲁迅所拟,而非鲁迅亲笔所题,是后来集鲁迅书迹而制,也丝毫不影响这座百年名社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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